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一) 商业银行具有一般的企业特征

商业银行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自有资本,且大部分资本来自股票发行;商业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从商业银行的设立到商业银行选择业务及客户的标准,主要是营利。商业银行是否开办某项业务,主要看这项业务能否盈利。商业银行是否接受某个客户,也主要看这一客户能否给其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盈利。所以,获得最大利润既是商业银行产生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 商业银行是特殊的企业

商业银行不是一般的企业,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金融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的活动范围不是一般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而是货币信用领域。一般企业创造的是使用价值,而商业银行创造的是能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存款货币。

(三) 商业银行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

和中央银行相比较,商业银行是面向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经营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而中央银行是只向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具有银行特征的政府机关。中央银行创造的是基础货币,并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具有超然的地位,承担着领导者的职责。和其他金融

机构相比较,商业银行能够提供更多、更全面的金融服务,能够吸收活期存款。而其他金融机构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金融服务。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和提供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泛,现代商业银行正在向着“万能银行”和“金融百货公司”的综合银行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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