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代理收付款业务

(一)代理收付款业务概述

代理收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结算便捷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除一般买卖交易的款项支付外,还有大量定期或不定期、规则或不规则的小额款收付,如职工工资、退休金及水、电、煤等公用事业的支付,劳务费、运费、租金、罚没款、赔偿金的支付,还有股票、债券、基金等本息红利的收付等。这些款项收付涉及面广,收付频繁,且一般金额不大,是十分烦琐的事务性工作。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计算机网络和结算优势开展代理收付款业务,既能帮助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从繁杂的款项收付中解脱出来,又可取得手续费收入,并有助于挖掘和扩大存款资源,因而具有“一举四得”的功效。

企事业单位在委托商业银行代理收付款时,应先与银行签订代理收付款协议,明确代理收付款的内容、范围、对象、时间、金额、方式和费用等。在收付款之前,委托单位要向银行出具收付款项的合法依据及有关单据。代理付款时,委托人还必须先将代付款交存银行。商业银行将代收款项收妥后,即转入委托单位的银行账户。

商业银行代理收付款项时,只负责按规定办理具体的收款手续,不负责解决收付双方的任何经济纠纷。代理手续费由委托人与商业银行按金额和业务笔数协商计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代理收付业务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①代理发放工资、养老金及代扣利息税;②代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付公用事业费、税款、劳务费、学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行政事业罚款、工商行政管理费、报刊订阅费等各项费用;③代理保险业务;④代理彩票销售及兑奖;⑤代理信托计划业务,根据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代理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和收付信托资金;⑥代理退缴税;⑦住房公积金归集。

因限于篇幅,下面仅就代理发放工资做一些简单介绍。

(二)代理发放工资

代理发放工资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机构、网络及先进的电子设备,通过联行及其基层行处,代为企事业单位发放职工工资的业务。近几年来,随着自动取款机在我国各大中城市的广泛使用,以借记卡和信用卡方式发放职工工资,已成为这一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代理发放工资业务,先由委托单位和商业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详细商定各个有关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然后具体办理代理发放业务。

通过代理发放工资业务,商业银行不但可以取得手续费收入,而且可以稳定和吸收大量的居民存款,因而成为大中城市各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热点。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取胜,稳定和不断拓展代理发放工资业务,就必须树立为客户着想的服务至上观念,不断改善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品种。如将代理发放工资业务和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业务相结合,由客户授权银行通过工资账户代付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费及电话费、房租、有线电视费、学杂费等,以消除客户和银行间频繁取款、付款的麻烦。再如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把客户工资账户办成自动转账存款账户,先将客户工资全部存放定期存款账户,并按存放期限计息,当客户取款时,再将取款金额转到活期存款账户。这样既满足了客户注重利息收益的需要,又避免了客户为获取定期存款利息而频繁转存的麻烦,还消除了银行存款转移和流失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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