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至仓条款”对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终止的规定有( ABD )

A.货物一旦到达保险单载明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B.被保险货物运抵卸货港,收货人提货后将货物进行分配、分派,保险责任从分配时终止
C.被保险货物以内陆为目的地,收货人提货之日起,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D.任何情况下,被保险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以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