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制实行实质管理原则,即证券发行人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及为条件, 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若干适合于发行的实质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方可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证券监管机构除了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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