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主要经历了金融货币制度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金属货币制度又包括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和金本位制。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一定量的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的一种货币制度。按照兑换白银的形式、银本位制可分为银币本位,银块本位和银汇兑本位.然而,实际上只有银币本位被一些国家所采用,所以银本位制实际上只有银币本位一种。
特点是:银币是本位货币,可以自由铸造与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和其他货币则为有限法偿,但它们可以自由兑换成银币,白银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同时以黄金、白银为币材,铸造两种本位货币同时流通使用的货币制度,先后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形式。
1、平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指金银各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任意流通的一种复本位货币制度,国家对经营的兑换比例不加固定,而由市场自发形成。
特点是:金币和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二者均具有无限法偿力,都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完全由金银的市场价格决定。
2、双本位制
双本位制,是指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价流通的一种复本位货币制度。
特点是:金币和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二者都具有无限法偿力,均可自由铸造和熔化,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
3、跛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是指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金币与银币的比价固定的货币制度。
特点是:币和银币都是一国的本位货币,二者都具有无限法偿力,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得自由铸造,银币的铸造权完全归政府,金币与银币之间的交换比率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
(三)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为本位币币材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其中金币本位制是最典型的金本位制形式。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特点:金币可以自由铸造、熔化,可以自由流通,流通中的辅币和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入和输出。
2、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而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一种金本位货币制度。
特点是: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纸币和银行券规定有含金量,居民可在本位币的含金量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黄金集中存储于本国中央银行。
3、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指没有金币的铸造和流通,而以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一种金本位制度。特点是:金汇兑本位制规定纸币不能兑换黄金,但可兑换外汇,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通过买卖外汇维持固定比率。纸币的发行以存入本国或外国中央银行的黄金及外汇作为发行准备。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指以不兑换黄金的纸币或银行券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 纸币一般由中央银行发行,有无限法偿力。
特点是:纸币发行权由国家垄断,由中央银行发行,为无限法偿货币和最后支付
手段,不能兑换黄金,纸币通过银币信贷渠道投入流通,通过存款货币进行转账结算,非现金流通成为货币流通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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