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大致可分为职能分工型与全能混业型两大类,相应地,现代金融经营模式大致可分为分业经营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两大类。

(一)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

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是指在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金融机构只能分别专营某种金融业务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短期工商信贷业务和支票存款业务。

这一经营模式深受“真实票据论”传统思想的影响和支配,资金融通具有明显的商业流转性质。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不得兼营证券业务,主要从事短期工商信贷业务;长期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保险业务等则由专业性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来经营。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点在于:第一,有利于提供专业化的业务及培养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一般证券业务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而商业银行业务则更注重于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避免了竞争摩擦和混业经营可能出现的综合性银行集团内部的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问题。第三,有利于银行业安全稳健经营。分业经营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阻止商业银行将过多的资金用在高风险的活动上。

分业经营也存在着不足之处:第一,不利于金融业的充分竞争。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每种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各类业务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第二,不利于金融业资源共享。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的平台,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第三,分业经营也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国际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全能型商业银行

全能型商业银行,是指银行可以经营一切金融业务,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业务、信托业务等等。与传统模式的商业银行相比,综合式的商业银行除了提供短期商业性贷款以外,还提供长期贷款,甚至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帮助公司包销证券、参与企业的决策与发展、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和咨询服务。

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在于:第一,规模经济。从理论上说,在投资规模或经营成本既定的情况下,业务量越大,其单位成本越低,从而效益越高。由于混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由不同业务部门或机构共同分享,其总体经营成本通常应低于每一机构单独经营时的成本总和。第二,分散风险,调整灵活。从业务多样化角度看,由于混业经营性金融机构从事不同领域的业务,其业务波动的周期与基础多有不同,因此,当其中一个部门或机构的业务因某种原因陷入低谷时,有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收益冲抵,并可以随时进行内部调整,果断转入其他市场,而不至对该金融机构本身产生重大乃至致命的影响。第三,金融服务多样化。混业性的金融机构既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低价位的金融服务,又有利于自身参与竞争, 提高竞争能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

混业经营的不足表现在:第一,道德风险。如果缺乏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作保证, 混业经营体制难以阻止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第二,管理难度大。混业性的金融机构往往从事多种业务,而试图巩固在每一领域内的地位需要大量的资源,而且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激烈竞争。另外,在一个机构框架内同时管理、协调多类业务也极为不易。第三,风险传递。通常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是:经济形势严峻一投资者信心减退——拋售股票——股票下跌——混业性金融机构受到严重损失

——银行信用危机——银行挤兑——全社会信用危机——出现金融危机。而这种风险传递的危机在分业经营的专业性金融机构之间是较为容易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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