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有两种权利:(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的股东与持有普通股的股东相比,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例如,若公司不对优先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因为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2)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若公司清算,在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在很多国家, 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述他们的意见,以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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