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既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又是一个经济范畴,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
(2)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新论断,意味着财政提升到国家治理层面,放在国家治理的总棋局中定位,使其功能和作用得到全面提升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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