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性收费存在的理由和必要性在于:需要税收之外的其他财政收入补偿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需要通过政府性收费消除某些“负外部性”;需要以适量的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的补充;政府性收费的存在,也适应了政府事权不断扩大的情况。
© 版权声明
部分文章来自网络,只做学习和交流使用,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
THE END
在我国,政府性收费存在的理由和必要性在于:需要税收之外的其他财政收入补偿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需要通过政府性收费消除某些“负外部性”;需要以适量的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的补充;政府性收费的存在,也适应了政府事权不断扩大的情况。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