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字口径:根据是否将债务收支作为正常的财政收支,可以有两种计算财政赤字(或结余)的口径:
硬赤字(结余)=(正常收入+债务收入)-(正常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软赤字(结余)= 正常收入-(正常支出+债务利息支出)
第一种方法将债务收支视为正常的财政收支。如果把年度债务收支计入正常财政收支范围,仍然收不抵支而存在差额,那么这个差额便称作财政硬赤字。
第二种计算方法则不把年度债务收支计入正常财政收支范围,在此前提下,收支相抵形成的差额,叫做财政软赤字,但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债务利息的支付是列入经常支出的。第二种计算方法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组织所采用,如美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
(2)中国1953—1993年都基本上采用硬赤字口径方法。从账面上看,财政收支很容易实现平衡。但它掩盖了财政赤字的真实情况,大大缩小了赤字的数额,会使人们对财政困难认识不足,从而导致财政支出的扩张,也就难于分析财政支出对经济运行所产生的影响。
1994—1999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国政府收支核算制度作了一些修正。财政赤字(或结余)口径为:财政结余或赤字=经常收入-经常支出
这一口径与当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软赤字口径相比,仍有一定差别。虽然1994—1999年债务收入不再列作正常收入,债务本金也不再作为正常支出,但债务利息支出也未列入正常预算支出。这样,财政支出不反映公债的利息支出,人为地压低了赤字规模;还本支出和付息支出不恰当地捆在一起,借新债还旧债的本金和利息,有可能导致债务规模越滚越大。
2000年之后,国债利息支出被列入正常的预算支出,中国的财政赤字(或结余)口径已完全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接轨。将公债利息支出列入财政支出中,有助于正确估算出赤字规模,便于财政政策的正确运作,同时有利于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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